删帖,就和杀人一样,拥有其(有争议的)合理化的场景,然而,在今天这个时代,删帖已经悄然成为影响极其重大的一件事,本文认为,删帖必须作为一个独立的行为,被具体考量、分析,纳入法律的管理(以及研究)的范畴。由于删帖如此事关重大,所以必须有严格的程序来保证该行为的正义性。
先来明确一下删帖这个概念的范畴,这里说的删帖,是指已经在互联网上发布的信息条目(包含了微博条目、论坛帖子、公号文章、网站新闻等等)被设置为不可见。这里的不可见是说对普通网民不可见,可分为几类,最彻底的是完全消失,既没有入口(可以理解为一个暴露的链接),也没有实体,但由于互联网的特点,一个入口既然存在过,至少在形式上会留存下来,所以,通常只能是失效。失效的形式非常关键,现在能看到的大体分为两类,一类会告诉你“由于某种原因删除”,另一类则告诉你“不存在”,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会告诉你它曾经存在过。
现在的问题是,“某部门在网站上删除一个帖子”并未像“法院判处一个人坐牢”一样,看成一种公权力行为,而且需要强调的是,由于其影响重大而深远,它已经远远超出了行政行为的范畴,而必须看作为与公检法同等地位的国家机器行为。一个人被判处坐牢,我们知道行使该行为的权力部门是法院,而一个帖子被删除,我们甚至不知道是哪个部门干的。甚至这种权力压根儿就是混乱的,能够给网站施压的政府部门真不知道有多少。
在今天,毋庸置疑,互联网已经成为最为重要的信息机制,一方面是信息的传播,另一方面则是信息的存留。关于存留这个特性,甚至诞生了一个网络词叫“马”,也就是英文Mark,意思是标记、收藏。由于互联网用户默认了互联网对信息的存留功能,他将该信息的网络地址(通常是一个url)保存下来,就认为保存了该信息。存留的特性一直作为一个文化层面的规则,运行在互联网上,甚至URL和URI这个两个术语都包含了对该规则的默认。对于一个普通的互联网用户而言,一个基本的常识就是:一但他发了什么东西在网上,它就将永远存在,除非他自己将其删除。为了保证存留,技术栈各个level的从业者们都花费了大量的心血。任何一个从业者都知道,比起服务挂掉而言,丢失数据要严重得多,前者只是备受谴责,后者则不可饶恕。
而由于互联网越发深度地渗入人们的生活,互联网上存留的信息的性质也变得越来越关键。到今天,可以毫不夸张的说,互联网上存留的信息已经常态性地成为一些事件的关键证据。一条微博的意义可能并不亚于凶案现场所发现的血手印。所以,如果公安办案人员不能随意在凶案现场抹去血手印,那么“有关部门”就不能随意删除一条帖子。
一
前面陈述了删帖行为法制化、程序化的出发点,即,互联网作为信息重要的存留地,相当于一种“现场”,考虑到帖子的属性信息(发帖时间、地点等),又相当于一种“纪录”,因而应作为历史证据予以保留。需要注意,我们必须提防一个很容易出现的,短视而功利的出发点,即“保留公共事件真相”。因为在公共事务的消息和讨论中,删帖很容易被看成是湮灭关键性证据。这种想法显然出于公义,但公义的出发点离公义的现实结果还差了很远。
首先我们必须承认,在现今发生的删帖行为中,有相当一部分具有其合理性。考虑下面场景:
场景1 一个人发了一条微博,觉得不合适,想删掉
场景2 一个人的微博内容中,包含明星祼照,该明星要求网站删除
场景3 一篇公号文章中包含传销诈骗,发现已经有人受骗
场景5 某病的病友贴吧里一条卖假药的帖子,被用户举报
场景6 论坛里卖毒品的帖子
场景7 一条包含国家机密军事基地照片的微博
场景1可以总结为“自删自帖”,除此之外,其他删帖行为都是网站行为。一种容易陷入的错误思路是考虑帖子的公共性,这又是偏见和局部思维造成的。公义爱好者希望实现他看得见的公义,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亮他眼前的黑暗角落,但全然不顾其他地方变得更加黑暗。这里要说的是,通过区分帖子的公共性来判定删帖的合理性,是一种愚蠢的做法。
前面我们提到,互联网对信息所起的作用有二,传播与存留,从原理上讲,删帖的合理目的是阻止传播,而非消灭存留。如果承认存留的必要性,先不考虑传播的后果,我们显然应该禁止一切删帖。
没错,这就是我的建议:
从法律层面,原则上禁止一切删帖行为,除非已经走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使得被删的帖以另一种形式留存下来。
你可以选择不发微博,但你发的每一条微博,都将成为呈堂证供。
有了这个前提,接下来就是解决阻止问题信息传播的目的,我们可以设计以下策略:
除非遇到涉密图片、隐私照片、犯罪联络方式等不宜公开的信息,“删帖”行为应当以标记来取代,换言之,原封不动保留内容,但通过法律程序,在帖子上加盖明显标记,以示其内容的虚假、无效、违法等,同时给出判定依据
如确须“删帖”,则所有的“删帖”都以“帖子内容(全部或部分)不可显示”来实现,能公开的尽量公开
屏蔽都是临时的,换言之,当某些条件成熟,原则上都必须能够恢复为可显示
当在一定情况下,网站将帖子设置为内容不可显示时,其占位和入口都必须保留,换言之,必须保证人们能知道,此处曾有一帖
网站根据严格的法律程序屏蔽帖子内容,将其显示替换为清晰的说明性文字,说明中必须包含具体的屏蔽原因,以及屏蔽所依据的规章制度链接
这些策略的原则,就是让能公开的都公开,能保留的都保留,这其实也是互联网最宝贵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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