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产业要不要立法,怎么立法?-这是一个妓女和全世界的对话

性产业要不要立法,怎么立法?-这是一个妓女和全世界的对话

这是TED上的一个演讲,是的,来自一个妓女。我个人对妓女这种存在是态度复杂,但是这个演讲真的切实引导我重新思考了“人权”的概念,思考法律的作用,打开了我新的视角。我愿意在这里跟你们分享,并且一起讨论分析,原视频是英文,我花了三个小时翻译整理。

演讲中,演讲者通过自己的经历,以妓女的视角探讨了全世界范围内的四种性产业的立法模式的弊端,从女权和平权,移民和拐卖人口等方面探讨了性产业的状况。并且告诉大家,什么才是性工作者本身需要的法律。演讲逻辑缜密,结构完整,论据充实,真的很值得思考。

原视频带字幕链接: Toni Mac: The laws that sex workers really want


以下是原文,我省去了开头的一些开场白。有差异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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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的这几年里,我花了很长的时间重新思考了我以前关于卖淫的观念。我思考过资本主义下面对这种工作分工的天然合理性,我也想过这背后的性别平等问题,以及性产业里的女性再就业问题。我在工作中被剥削过也经历过暴力。然后,我想,到底怎么才能保护性工作者免于这些伤害。也许你也想过这个问题。在这个演讲中,我会给你介绍现在世界上四种主要的性产业的立法模式,告诉你为什么禁止性产业事实上了加深了已经很脆弱的性工作者所受的伤害。然后我会告诉你,我们,性工作者,到底想要什么。

(第一部分,演讲者首先讨论了世界上现有的四种主要法律模式,以及四种模式对妓女本身的伤害。)

第一种法规是(卖淫)的全面犯罪化。这个世界上一半的国家,包括俄罗斯、南非以及美国的大部分地区都规定参与性交易的每一个人都是犯罪的。因此,妓女,嫖客以及第三方(妓院)都是犯法的。这些国家的法律制定者显然是希望被逮捕的恐惧可以阻止性交易。但是如果你要么家人和自己饿死要么违法的时候,你无论如何都会选择承担这种法律风险去做这种工作。

完全违法化是一个陷阱,一旦拥有犯罪记录你就无法找到一份正常的工作,没人会雇用你。假使你还是需要钱,那么你就会陷在这种不正式但是灵活的工作方式之中。法律会迫使你不断卖淫,但是这恰巧和这条法律的初衷相违背。(性交易的违法性)让你承受着国家法律的暴力虐待,在很多地方,你有可能被迫行贿甚至是对警察实行性贿赂来避免逮捕。比如,哥伦比亚的警察和狱警被记录对性工作者进行过可以称得上虐待的折磨:举枪威胁,殴打,电击,强奸以及绝食。



还有一种顾虑是这样的:如果你在比如肯尼亚,南非或者纽约的街头提供性交易,警察仅凭你随身携带安全套就可以逮捕你,因为安全套可以成为你卖淫的证据。显然,这会增加HIV的风险。设想,你如果坚持用安全套,这会对你不利,如此你就很有可能会宁愿把安全套留在家里,不是么?这些地区的性工作者被迫在性交易的疾病风险和被逮捕的风险中做出一个艰难的选择。你会怎么选?你会带着安全套去工作么?如果你担心警察因此把你抓到货车里甚至强奸你怎么办?

第二种对性产业的立法方式是局部有罪化,这种立法规定提供和购买性服务的双方都是合法的,但是周边行为比如开妓院,或者在街上招揽是犯法的。英国和法国就是这种情况,这种法律对我们性工作者来说就是:嘿,我们不介意你卖淫啊,但是确保你们关起门来在门后面干。顺便说一下,所谓的开妓院,是指只要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性工作者在一起工作就算。这种立法意味着我们很多人单独工作,让我们明显地处于暴力犯罪的风险之中。几年前,我的一个朋友被袭击之后很担心,然后我告诉她可以借我的地方和她的客户见面,在这期间我们遇到了一个人渣。我告诉那个人渣快点滚,否则我报警。但是那个人渣威胁:你不可能叫条子过来,你们两个人一起工作,
这个地方就是违法的。他是对的,虽然最后他并没有对我们进行暴力袭击,但是我们处于犯罪的情况助长了他施暴的底气。

禁止当街招揽交易也是弊大于利。首先,为了避免被逮捕,站街女会为了逃避侦查而承担风险,她们会选择一个人在小黑林里面交易,在这种地方她们很容易被袭击。但是如果被抓住你在室外进行性交易,你会被罚款,但是如果不去站街你哪来的钱交罚款?因为需要钱我们才去站街的不是么?然后被罚款了,你会又陷入卖淫赚钱,被抓罚款所以需要更多的钱,然后继续卖淫的恶性循环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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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a故事。她在伦敦东部的Redbridge
红桥工作。在她那一片的站街女一般都会成群的在一起等客人,以便彼此保护。但是在警察在扫黄严查的时候,她被迫独自工作,
然后在2013年10月29日背刺而亡。当天,她工作得比平时更晚,为了还罚款。

因此,如果提供性服务的人犯法的法律会恶化她们的情况的话,为什么不立法规定嫖客犯法?这就是我想要讨论的第三种情况——瑞典或者说北欧性产业模式。这种法律背后的理念是,卖淫本质上是有害的,所以要用这种方法消灭它。尽管不断有人支持这种消灭需求终端的办法,但是没有证据证明这个办法有效。性产业在瑞典还是一如往常。为什么会这样?因为从事性服务的人通常真的别无他选。如果你真的需要钱,(在这种法律情况下)你唯一的选择就是降低价格,或者提供更高风险的服务。如果你想要找到更多的顾客,
你就要有蛇头帮忙。所以你看,这种方法与其说是按照人们所说的制止了皮条客,还不如说其实是给他们提供了温床。




出于安全考虑,我自己接客的时候会挑选那种用注册过的电话号码打过来的顾客,如果是在酒店或者对方家里我会想办法拿到他们的全名和更多细节信息。但是如果在瑞典模式下工作,顾客会很害怕给我信息,于是我会没得选,只能挑选那种一开始不提供完整的信息然后结果最后可能发现是暴力犯罪的顾客。但是如果你要钱,你就得维护你的顾客免受警察逮捕。但是如果你自己独自一个人在隐秘的地方工作,这就意味着你把自己暴露在潜在的犯罪之中了。快点谈成交易然后赶紧上车,也意味着增加了被绑架的可能性啊。来找你的这个男的是危险人物还是只是(买春有罪而)紧张?你能承担接受这个客人的风险么?你又怎么有拒绝的资本?

(第四种模式)有时候,我也会听到这样的说法:如果性交易合法的并且规范化的话就没问题了。这种性交易合法在一些国家比如荷兰、德国以及美国的内华达州实施。但是这对保护人权来说并不是一个很好的模式。在国家控制的性交易中,商业性交易只能在特定的地方用特定的途径进行,然后性工作者就必须妥协于一些特定的常规,比如健康检查。常规在纸上听起来很美好,但是政治家们故意制定法规让一切和性产业沾边的都变得很贵,从而难以遵守。这种方式建立了两重架构的体系:合法和不合法的。我们称之为“隐秘的犯罪化”法规。有钱有关系的妓院老板遵守这种法律,但是更多边缘化的人群发现这些合法化的门槛根本跨不过去。即使在原则上可行,但是也很难拿到执照,审查花时间又费钱。这对于那些真的急需要钱的人来说,根本不可行。这些人她们有可能是难民,或者刚刚逃出家暴。在这种双重系统之中,很多弱势的人被迫进行非法的性服务,于是她们仍旧暴露在我之前提到的犯罪危险之中。



因此看起来,所有试图控制或者制止性交易的方法都会让性工作者更危险。对违法的担忧让她们单独在偏僻的地方工作,然后让顾客甚至是警察对她们实施暴力有恃无恐。罚款和犯罪记录让她们继续卖淫,而不是解救她们。而对嫖客的制裁给性服务提供者带来危险,让她们被拉皮条的剥削。


以上这种种立法也刺激了人们对性工作者的憎恨和歧视。当法国在两年前暂时性地把瑞典模式搬到国内的时候,普通民众借此开始对在街头工作的性工作者进行所谓的治安维护袭击。在瑞典,调查观点显示在颁布了法律之后,认为对性工作者的应该被逮捕的观点反而急剧上升。如果说,禁止合法性服务是有害的,那么你应该会问,为什么这种观点还这么受欢迎?

(然后演讲者从种族和人口拐卖的角度来谈了这个问题。)



首先,提供性服务一直以来都是所有不同种类不收欢迎的少部分群体的生存策略,她们包括有色人种、移民、身体有缺陷的人以及LGTBQ人群,尤其是变性人。这些以上人群其实被禁止和惩罚法规伤害最多的群体。我不认为这种伤害是没有预料到的。这些法律带有特定的政治目的,因为他们得到了不想看到以上人群的人的选票支持。



为什么还有别的人也支持禁止(性交易)?嗯,很多人都害怕人口拐卖,这是可以理解的。人们认为如果整个产业关门,那些被绑架然后变卖成性奴的外国女人就可以被拯救。那,就让我们来谈谈拐卖好了。强制性劳动实实在在地发生在很多行业里,尤其是那些移民或者其他脆弱人群工作的行业,这一点我们必须强调。但是事实上是,最好的解决方式是立法应该针对的是具体的劳工虐待事件本身,而不是禁止整个行业。2004年,在Morecambe湾,23个没有身份的中国移民在捡牡蛎而被淹死的时候,却没有人站出来呼吁说要立法禁止整个海鲜产业来拯救人口拐卖的受害者。而这个方法显然会给这些淹死的工作者更多的保护。



各种拐卖条款显示那些没有身份的移民是被迫进入性产业的。但是其实,很多移民是自己做的这个选择,出于经济需求,她们把自己置于人口贩子的手中。很多人在踏上这条路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了她们到达目的地之后会去卖淫。确实,很常见的情况是,这些人口贩子会漫天要中介费,迫使移民的人去做他们不想做的工作,并且在他们不情愿的时候虐待他们。这是卖淫行业的真实的一面,但是这也是其他行业比如农民,护工,和保姆行业的真实情况。最终,没有人会愿意去做任何被强迫的工作,但是很多移民因为他们别无选择只能去冒险。如果人们能够让移民合法,她们绝不会把自己交到人口贩子的手里。移民犯罪化和性工作犯罪化一样,会出现许许多多的问题。

历史曾经给过我们教训。如果你试着去禁止那些人们想要的事情,比如喝酒,跨越国界移民,堕胎或者性产业,你带来的新的问题比用单纯禁止能解决的问题更多。况且,禁止也不会让真的做这一行的人数减少,但是却会让你做这一行的时候的安全性截然不同。

(下面从女权到偏见角度谈了这个问题)



那为什么还会有人支持禁止性产业?作为一个女权主义者,我知道性产业是和社会平权深切相关的。事实上,绝大部分嫖客是拿着钱去的,而绝大部分妓女是没有钱的。在一个更好的社会,一个更公平的社会,是会有更少的人的去卖淫,但是你不能仅仅通过立法禁止卖淫就把这种公平社会付诸实现。如果一个人选择去卖淫是因为他们穷,或者无家可归,或者没有身份所以找不到合法的工作,把卖淫这个选择去掉,也不能改善一点他们的状况。



人们对卖淫的担忧是因为这是不光彩的。问一问你自己,这个难道比饥饿或者让你的孩子挨饿更不光彩么?也没有见到有人呼吁禁止有钱人雇佣保姆或者去做美甲啊,即使提供这些工作的绝大部分人是贫穷的移民女性。贫穷的移民女性去卖淫确实让很多女权主义者觉得不舒服,我也能明白为什么性产业会激起这许多的反感。但是我们不能仅仅凭借感受上的偏见来制定政策,尤其是这种感情上的偏见针对的人群还直接被这些政策影响着。如果我们还是守着禁止性工作的固执观念不放,其实结果是我们只是在关注性别不等的表现而已,而不是这背后的深层次的原因。(这个我双手赞同,我们在讨论太多问题的时候,都是主观情感代替了理智思考)



人们会不断问你:那你会愿意你女儿做这个么?这种假设的问题其实是没有意义的,你要想的是,万一她真的做这份工作了,那么她工作的时候安全吗?又为什么不安全?

(她的意思是,愿不愿意让你女儿做这个不会实际解决问题,因为真正息息相关的是,那些正在做这个行业的人。比如,我们都不愿意让自己家小孩做清洁工,但是并不是意味着我们就不去保护马路清洁工的安全,因为有人切实地正在做这个事情。不是歧视清洁工哈。)

在看过(性产业)全面犯罪化,部分犯罪化,瑞典或者挪威模式以及全面规范化的四种模式,以及它们的伤害之后。我从未听到的声音是:那么性工作者她们要的是什么?毕竟我们才是被这些法律影响最深的人。



2003年的时候,新西兰让性产业去犯罪化了(decriminalized,抱歉我只能暂时这样翻译,如果有更专业的翻译请指正。)记住去犯罪化(decriminalized)和
合法化(legalization)是不一样的事情。非犯罪化意味着,去除针对性产业的惩罚性法规。在新西兰,人们可以出于安全一起工作,而从事性产业也是负担起国家责任的。由于性产业工作者可以在任何时候处于任意原因拒绝去见顾客,96%的街头性工作者反馈说她们觉得法律是在保护着他们的权益。新西兰的性工作从业者也没有上升,但是去犯罪化(decriminalized)让它变得安全得多了。但是能从新西兰这里学到的是,它独特的立法不仅仅是好,而是意义重大,因为这是有性工作的合作参与写出的法律,参与的是新西兰妓女协会。当想要性工作变得更安全的时候,他们做好了直接听取性工作者自己的意见的准备。





现在在英国,我是性工作组织中的一份子,包括性工作者开放大学,以及英国妓女组织协会。我们现在是全球性产业去犯罪化(decriminalization)活动的一部分。我们的活动的通用标志是红雨伞,我们的活动现在被全球组织支持,包括UNAIDS(抵抗艾滋),WHO(世界卫生组织)Amnesty International(国际特赦组织)。如果你关注两性平等、贫穷、移民或者公共卫生的话题,那么性工作者的权利就和你切实相关。用行动来给我们空间,不仅仅意味着倾听我们的声音,这意味着放大我们的声音。



毫无疑问,你们很多人都是靠工作谋生。性工作也是一份工作,有些人喜欢我们的工作,
有些人恨它,就像你的工作一样。最终,绝大部分人对它的感情不再单一,但是我们对我们工作的情感态度不是重点,当然外行人对我们工作的感受也不是重点。重点是,我们有权去安全地按照我们的方式工作。





性工作者是真是存在的人,我们有着复杂的过去,对这些过去也有复杂的内心回应。但是我们的需求并不复杂。你可以去问纽约的高级应召女,柬埔寨的勾栏里的妓女,南非的街头的站街女,或者在我过去工作过的花名册上的独立妓女,以及数不清的性工作组织,我们要的是全面的去犯罪化(full decriminalization)以及普通的劳工权益。今天,我只是一个单独站在台上的性工作者,但是我带来的是全世界性工作者的消息。

(结论是,性工作者需要的法律是,让性产业工作者像任何一个其他正常的工作者一样,纳税,纳入国家就业统计,享受其他任何一种工作权利,而不是禁止和区别化对待,当然也不是全然放任,而是你怎么对待其他正常产业,那就怎么对待性产业好了。)

P.S.

有人问起非犯罪化和合法化的差别,我个人试着讨论一下,以写作来打个非常不成熟的比方好了,合法化的意思是你可以以特定的方式写特定的话题在特定的平台上发表(就好像妓女只可以在注册过的妓院拿牌照营业),然后要定期思想审查(定期健康检查),如果超过了规定的写作范围,或者没有通过思想审查,你写的文章就是犯法。

而写作的非犯罪化是指,我的写作自由得到保障,我想写什么话题就可以写什么话题(妓女可以想什么时候接什么客人都是她们自己选择),我的著作版权是被法律保护的(妓女的工作所得也是被法律保护的)。最大的区别在于,合法化的前提是,本质上你做这个事情(如写作提供精神服务或者提供性服务)是犯罪的,而非犯罪化,就是这个事情本身天然被法律保护。

一些黄色或者暴力的非法写作也是应该被禁止的,但是写作本身是非犯罪化的。具体法律概念非专业人士不好讨论抱歉,希望评论里对decriminalized和legalization这两个概念有更好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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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个人一开始也不太能全面接受这个演讲,因为本身我个人情感上就对妓女这个行业有着负面的偏见。但是我想想,世人对各个职业也有着各种各样的偏见啊,源于不了解。如果放下这一点偏见,去思考妓女的权益,就好像思考那些被淹死的中国劳工一样,或者被埋在矿井下的劳工一样,瞬间开朗。

2,成熟的平等的人权观念,不是建立在我喜欢不喜欢你,赞不赞同你上面的,而是即使我不喜欢你,不赞同你的存在方式,但是我尊重你的权利,愿意为你的基本人生安全而出一份力。这大约就是人权的基础吧。我个人潜意识里的固有观念会认为,妓女自甘堕落,似乎罪有应得,这其实是很狭隘的偏见,有点何不食肉糜的意思。人权的意义在于选择。因为底层的人没得选才走上这条路,我们禁止了卖淫,这是把这部分处在绝境的人逼到更绝的地步而已。

3,当我们说一个东西是有害的时候,我们是否思考过我们说的害处到底是什么?禁酒令真的给了一个很好的启发,酗酒有害,性交易有害,于是全面禁止?

4,不过这个演讲的局限在于,作者只大力从性工作者的安全角度讨论了这一问题,还没有涉及到制定法律并实施的社会成本。在中国,目前这种性交易全面非犯罪化社会维护成本太高,政府负担不起。同样在其他方面,我国法律也还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这和社会成本直接相关。但是在其他发达国家,社会成本如果能够负担得起的话,那么性产业全面非犯罪化的就是一个选择问题了。民众和立法者是否意识到这个选择的好,或者能不能去打破背后的政治博弈(选票)带来的约束去支持这个选择?这就是演讲者站在TED上呼吁的意义所在。

我想,这也为世界各国的未来性产业的发展模式带来探索性的指导,这是TED认为这个观点值得传播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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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 2018-08-04 10:47